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的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已完成,拟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现将《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1车间拉米夫定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1车间拉米夫定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公开,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材料如下:
附件1 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1车间拉米夫定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4mbwKRzy8Hn4vMOTOCNzQ
提取码: ux2e
附件2 石家庄龙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1车间拉米夫定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Xn7v4mPKVNKvPr7SOV4lag
提取码: q54g
2026年8月10日
公示文件链接:/uploads/file/202608/13110327_51966.doc